第七标段围墙结算工作联系函
NO:湘环审〔2017〕006
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:
现第七标段围墙进行结算审核送审缺少如下资料:
1、缺少投标报价文件,合同中没有明确应怎样取费,结算时应按怎么样的文件执行;
2、工程中有部分进行变更,结算资料只有现场签证单而没有设计变更单;
3、初步审查送审相关资料发现,只有工程现场签证单,而没有《基建维修工程变更、签证管理办法》相关资料;
4、设计变更的依据;
请贵单位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以免影响后续结算工作的开展。
审计处
2017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