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完沥青路工程、普通话标准测试室建设项目审计工作;
二、完成南北校区资源调整及改造相关项目结算审计工作,及南校区16栋、17栋、18栋、20栋宿舍改造项目结算财评送审工作;
三、完成南校区家属区水电改造、园林学院无人机套装项目预算财评送审工作;
四、完成南校区变压器至楼栋主电缆安装工程、二教104教材库地板改造、北校区学生食堂主电缆安装工程、动物标本室改造项目(一教实验室4-422、424)、南校区学生宿舍和科技楼铝合金窗维修工程等项目预结算审计工作;
五、完成十二月份零星维修项目的预算或结算工作;
六、配合基建办绿化科完成十二月份绿化养护考核工作;
七、完成十二月份国资处等职能部门组织的校内招标、验收、签证及现场询价等咨询服务工作;
八、及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审计处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