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完成了南校区家属区水电改造省财评预算工作;
二、协助完成了招标、验收等工作;
三、完成处内寒假有关安全保卫等综合性管理工作;
四、及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审计处
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